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元谋县妇幼保健院成立于1956年1月,编制45人,现有在职职工43人,中级职称12人,初职职称21人,有专业技术人员34人,工勤人员9人。有床位数14张,设置妇保科、儿保科、基层科、功能科、后勤科、婚姻保健科、院办7个科室。现址占地面积811.7平方米,有房屋建筑面积1263平方米,其中业务用房1044平方米。拥有固定资产95.58万元,除有常规门诊、住院手术器械外,有B超、X光机,心电监护仪、光热治疗仪,电子阴道镜等多种检查设备。

职责与任务

按照“一法两纲”即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》、《中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》、《中国妇女发展纲要》和妇幼保健工作有关政策法规以及“以保健为中心,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,实行保健与临床相结合,面向群体,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”的妇幼卫生工作方针,按照“妇幼保健工作条例”规定,妇幼保健机构的职责与任务是: 1、优生优育服务 ①、对婚前男女公民提供婚前医学咨询和医学检查; ②、开展产前诊断工作,预防和降低先天性、遗传性疾病发病率; ③、开展出生缺陷监测、筛查、终止妊娠工作,降低人口出生缺陷; 2、妇女保健 ①、普及新法接生,进行科学接生,提高住院分娩率; ②、开展围产期保健工作; ③、开展孕产妇系统管理(产前检查至少7次,产时“五防”“一加强”,产后访视3次)工作; ④、进行妇女常见病、多发病防治工作(妇女病普查普治); ⑤、对育龄妇女接种破伤风类毒素疫苗; ⑥、对经期、孕期、产期、哺乳期及更年期妇女进行“五期”劳动卫生保护指导; ⑦、进行孕产妇死亡监测、预防、干预工作。 3、儿童保健: ①、对散居儿童进行儿童系统管理工作(4:2:1管理,即1岁前每年4次,1-3岁每年2次,3岁后每年一次体检); ②、对托儿所、幼儿园的儿童按照《托幼机构保健管理条例》开展集居儿童保健工作; ③、开展儿童常见病、多发病(小儿“四病”即肺炎、腹泻、贫血、佝偻病)的干预、筛查监测等防治工作; ④、开展创建爱婴医院工作,指导辖区内开展母乳喂养和科学育儿工作; ⑤、开展出生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、评估工作; ⑥、配合疾控部门开展儿童计划免疫及儿童传染病管理工作; 4、计划生育技术服务: ①、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(上下环、流产、引产等); ②、正确指导育龄男女选择安全可靠的避孕节育方法; ③、开展妇女生殖健康技术服务和指导工作; 5、对下级妇幼保健工作进行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; 6、培训下级妇幼保健人员(乡镇妇幼人员和村级接生员); 7、开展妇幼保健流行性调查,制定干预措施并实施; 8、广泛开展妇幼健康教育工作,提高保健知识普及率; 9、加强产科质量建设,在辖区内起好产科学科的示范和引导作用; 10、妇幼卫生信息资料的收集、整理、统计上报、分析、运用、管理等工作。

主要业绩

在1985年和1987年的妇幼卫生工作考核中被楚雄州卫生局、楚雄州妇幼保健院评为第二名;1988年12月被州卫生局评为先进单位;1989年2月获省卫生厅授予文明妇幼保健单位称号;1995年9月,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、联合国儿童基金会、世界卫生组织授予爱婴医院;1996年12月被元谋县委、县政府命名为文明单位;同年12月荣获楚雄州人民政府授予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;2000年经县级复查,保留了文明单位称号;2004年再次被县委、政府命名为文明单位。

开展便民措施

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,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服务要求。开展便民措施,努力减轻病人就医经济负担:一是实行孕产妇住院分娩优惠政策,实行限价分娩和贫困孕产妇救助,截止2007年6月我院共救助贫困孕产妇125人。

救助金额达24560.26元;二是开展“以病人为中心”的服务理念,正确实施治疗和护理措施,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,为患者提供基本生活护理服务,提供康复和健康指导,保障患者安全和护理工作质量;三是免费为患者提供HIV咨询检测服务。真正把方便留给患者,把实惠让给患者。